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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规定

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的规定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0-09-18 14:45:31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第一章 总 则

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,杜绝晚归、旷寝(夜不归宿)、吸烟和违章用电等违纪行为的发生,创建安全、有序、文明、和谐的宿舍环境,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,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、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《什么平台赌博靠谱》、《什么平台赌博靠谱学生违纪处分细则》等,特制定本规定。   

第二条宿舍安全管理以学生为本,坚持人性化与规范化、教育与管理、自我约束与制度规范相统一的原则。   

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校学生住宿的学生。   

第二章 管理规范

第四条强化宣传教育。由学生处和各学部分工负责,通过寝室内宣传(宣传单、倡议书)、宿舍楼内宣传(海报、板报、广播等)、班级宣传(班会等)、学院宣传(学院大会、年级大会、干部大会)等形式,强化禁止晚归、旷寝、吸烟、违章用电等的宣传教育,明确违纪行为的危害性,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。   

第五条严格请假制度。住宿学生严禁晚归或旷寝,特殊原因将导

致晚归或旷寝的,必须事先向辅导员请假,有辅导员签字的准假条须交宿舍管理人员备案。如果当天无法递交,必须在第二天补交。未请假或未予准假的学生,一律按违规处理。   

第六条健全学生管理组织。由学生处负责,成立宿舍学生会,其主要职责:在学生处指导下,开展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工作;协助学校对学生在宿舍内的行为进行管理;组织开展学生活动,促进宿舍精神文明建设等。宿舍学生会主席为校学生会副主席的当然人选,宿舍学生会干部享有校学生会干部同等权利、义务和待遇。各学部学生会下设舍务部,履行上述相应职责。   

第七条建立违纪学生通报制度。由学生处负责,将宿舍各类违纪行为的检查结果,以多种形式、定期向有关学院和学校有关领导通报。   

第八条建立辅导员谈话制度。由各学部负责人,辅导员及时与违纪学生谈话,做好教育工作,同时做好谈话记录,以备学校检查。   

第九条建立联系家长制度。由各学部负责人,辅导员及时与违纪学生家长取得联系,通报学生违纪情况,采取有效措施,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。   

第三章 晚归学生检查办法

第十条建立晚归学生登记制度。晚归学生须凭有效证件(学生证、

身份证等)进入宿舍楼,宿舍管理员负责登记。对于没有证件的学生,管理员须查阅学生住宿登记卡片核实确认学生身份。对于不服从管理者,管理员可与宿舍夜间值班辅导员取得联系,并通过监控视频确定学生所在房间号,明确相关信息。   

第十一条建立晚归学生检查制度。晚归学生的检查时间,一般在封楼后至熄灯前。   

1、宿舍管理人员检查。由学生处负责,组织宿舍管理员和学生会干部(1-2名),每天随机抽查部分寝室学生的归寝情况,每周对全楼所有寝室至少检查1-2次(具体根据本楼住宿学生人数确定)。具体检查结果经检查人员签字后,次日报告宿舍管理中心。   

2、院学生会干部检查。由学院负责,院学生会主席或舍务部部长牵头,组织院学生会干部,每天随机抽查本学院住宿学生的归寝情况,每两周对学院所有住宿学生至少检查1次。具体检查结果经检查人员、辅导员和学部负责人签字后,次日报告宿舍管理中心。   

3、辅导员检查。由学部负责人负责,定期组织辅导员抽查本学院住宿学生的归寝情况,每月抽查2-3次。具体检查结果经检查人员签字后,次日报告宿舍管理中心。   

第四章 旷寝学生检查办法

第十二条建立班长报告制度。由各班长负责,每天将昨晚旷寝学

生《报告单》报给院学生会舍务部,汇总后报给辅导员。辅导员做好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工作,并联系家长。《报告单》由学生处统一印制,每天经班长、舍务部长、辅导员签字后,报告宿舍管理中心。   

第十三条旷寝学生的检查与晚归学生检查结合进行。疑为旷寝学生,由辅导员和宿舍管理中心根据每天的班长报告单、晚归学生名单等,共同确认。   

第五章 安全用电检查办法

第十四条建立管理员检查制度。由学生处负责,组织宿舍管理员、安检人员等随机抽查学生在宿舍吸烟、存放和使用违禁电器和危险品情况。具体检查结果经检查人员签字后,次日报告宿舍管理中心。   

第十五条建立辅导员抽查制度。由学部负责人负责,组织辅导员经常深入学生寝室,检查学生吸烟和存放、使用违禁用电器和危险品情况。检查工作可结合晚归学生检查进行。具体检查结果经检查人员签字后,次日报告宿舍管理中心。   

第十六条检查过程中,发现学生存放和使用违禁用电器和危险品,一律没收,并做好违纪学生的登记工作(包括吸烟学生)。   

第六章 学校检查

第十七条针对住宿学生的晚归、旷寝(夜不归宿)、吸烟和违章

用电等行为,学校将进行随机检查,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有关学部反馈。   

第七章 违纪学生处分办法

第十八条为规范学生宿舍安全管理,严肃校规校纪,坚持“教育为主、处罚为辅”的原则,对学生住宿期间的违纪行为,采取量化考核管理模式,提高教育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人性化。具体办法:根据学生的违纪行为,赋予相应的分值,当累积分值达到规定的数值后,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   

第十九条学生每次不同的违纪行为,赋予不同的量化分值(具体详见附件一:《学生违纪行为量化赋分表》)。   

第二十条学生违纪量化分值累加计算(学生在学期间不清零),当累加分值达到规定数值后,学校将给与相应的纪律处分(具体详见附件二:《学生违纪行为量化分值与相应纪律处分对应表》)。     

第八章 附 则

第二十一条学生在宿舍发生的、本规定中未予明确的其它违纪行为,其具体处理办法,参照《南昌航空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细则》(执行。   

第二十二条学生违纪的处分程序,由所在学部负责,按照《什么平台赌博靠谱学生违纪处分细则》有关规定执行,具体包括:

调查和取证、审查与决定、送达和备案、学生申诉等。   

第二十三条对学生的处分材料,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。   

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其它规定中的相关条款与本规定不一致的,以本规定为准。   

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。 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二○二零年九月十一日   

 

 

附件:   

一、宿舍内学生违纪行为量化赋分表   

二、宿舍内学生违纪行为量化分值与相应纪律处分对应表   

附件一:   宿舍内学生违纪行为量化赋分表   

学生违

纪行为

量化分值

1

晚归

未经准假晚归

3/

2

旷寝

未经准假旷寝

5/


3

存放或

使用违

禁电器

电熨斗、电热杯(壶)、电热炊具(如电饭煲、电炒锅、电磁炉等)、电热美发器(如电吹风、电熨板、卷发器)、电热取暖器(如电暖气、电热毯等)等

3/件、次


热得快、电炉子、盗用公用电源等

5/件、次


4

存放或

使用违

禁物品

易燃、易爆物品,酒精炉(灯),燃气具,管制刀具等

5/件、次


有毒、有害物品,焚烧物品等

8/件、次


5

其它违

纪行为

豢养宠物

3/


留宿外人(包括父母)

3/


在寝室内吸烟或发现烟蒂,或在学校禁烟区域吸烟

5/


在寝室内饮酒

5/


向楼下投掷酒瓶、暖瓶、公共备品等,赌博

10/


留宿异性

15/









说明:   

1、学生在宿舍内发生的上述行为所对应的分值,为未造成后果所赋予的分值,造成后果或后果严重的,视情节给予3分及以上的加分处理。   

2、学生在宿舍内违章使用、操作电器(如手机、电脑等),造成严重后果的,视情节,每次记10分及以上。  

 附件二:   宿舍内学生违纪行为量化分值与相应纪律处分对应表   

序号   

处分种类   

对应分值   

    

1     

    

5   


2     

严重警告   

7   


3     

    

10   


4     

留校察看   

15  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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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陈平